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北省邮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