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设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向大会公布。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