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前款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前款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时,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