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

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由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简报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需要向会议和代表发送材料的,应当由秘书处统一办理。

大会全体会议可以设立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