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设立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大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