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五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