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有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受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也可召集;主任委员因故出缺时,由副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