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第四十条有效自治县交通运输、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