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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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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效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妨碍交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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