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程序第五十条有效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