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第十条有效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