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旅游景区(点)应当设置地域界限、服务设施和游览导向等标志。对具有危险性的区域或者项目,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或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