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规划管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