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第三章 植树造林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区、乡镇应当加强苗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植树造林的需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