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检查、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依法对与全民健身有关的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执法机构开展相关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