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