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三节 驾驶员从业许可第二十六条有效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