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生活照料、餐饮配送、保洁助浴、辅助出行、日间托养等日常服务;(二)健康管理、家庭照护、康复护理等健康支持服务;(三)关怀探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四)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服务;(五)法律咨询服务;(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服务;(七)其他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务。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