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推动老年人用品研发和推广,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