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金融合作第三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与澳门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及合作机制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