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金融布局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对旧工业区、旧屋村进行规划改造时,应当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拆迁补偿、土地置换、功能改造等方式,适当建设功能性金融发展基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