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制定金融人才政策,加强金融从业人才和金融教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培育和引进金融家群体。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