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组织的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