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梯定期检验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检查,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抽查;

(二)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明示整改项目和所需经费;

(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故障报告。收到人员被困故障报告,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