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异地移入的特种设备办理变更登记时,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和迁出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