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有关单位应当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文物保护的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