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章 自律与监管第五十二条有效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可以向有关单位函证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获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