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一条有效提名人、推荐候选人的主体应当书面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或者推荐理由印发代表。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