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