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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一节 调查

第九十三条

有效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以及其他执法办案机关在移送案件前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治安案件的证据使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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