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三)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四)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五)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六)有立功表现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