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有效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一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