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二节 决定第一百一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