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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一节 调查

第一百零六条

有效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一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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