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关于东庄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的含义,是指为确保水库安全,在库区管理范围基础上外延的一定区域,具体为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