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1986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保护水利工程的布告》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