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划定限制或者禁止通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措施,加快淘汰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