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立法制度,健全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