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