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