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三条有效交付常务委员会表决的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