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保护利用彝族打歌应当注重其原真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彝族打歌进行歪曲、贬损;不得冒用彝族打歌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侵占、损毁与彝族打歌保护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