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电机产业坚持绿色发展,采用清洁能源,推进节能降耗。支持电机产业企业依托本地稀土等优势资源,加强创新研发,发展先进高效节能电机,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