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进入收费公路服务区的车辆应当按照设置的标志、标线行驶,并有序停靠。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确需在停车场内临时停放的,应当停放在指定区域。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安排人员负责服务区的秩序和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