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规定下列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二)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的事项;(三)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其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