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法规草案建议表决稿,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将法规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