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必要的参阅资料发给代表,并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