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水质标准。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行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监控,定期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在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