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7日甘肃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