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民族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人身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权益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发挥作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